江西省农机局关于在全省农机系统组织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7﹞27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各级农机监理机构: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南昌市“2·25”重大火灾、鹰潭市“5·15”重大道路交通等两起重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此,根据省政府部署,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根据省农业厅的要求,现就在全省农机系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针对夏季农忙时节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专项行动范围及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省农机系统涉及安全生产的领域,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部位、场所、区域等,重点是:农机生产作业场所、田间场院、农机转运等重点部位和环节。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6月15日前,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照《江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深入分析本行业、本单位、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深刻汲取南昌市2·25”重大火灾、鹰潭市“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突出抓好作业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农机系统干部职工和农机手安全素质。通过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三)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突出农机违法违章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乡镇农机服务中心人员要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要督促拖拉机和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具所有人完善安全装备,严格执行操作技术规程,减少和避免因安全装备不到位或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四)着力强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公安、农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从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针对本行业、本单位、本辖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和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8月中旬)。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照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及工作重点,结合本行业、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情况,扎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8月下旬)。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形成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并于8月21日前报省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全面到位。
(二)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部门要统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并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三)加强信息调度和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对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成效、亮点以及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报省农机局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联系人:樊钟;电话:0791-86214241,电子邮箱:jxsnjjfan@126.com。
2017年6月7日